1 相機

娘娘雖然不反對我買相機,
但仍出口建議我最好「再次地」三思而後行,
我接受了。
加上,時間上無法配合、所以原訂四月底要去吳哥窟的行程取消,
爾後再排期前往參觀。
也因此,
我有更長的時間思考究竟該不該下手買可愛的相機回家了。

2 名言

是說、
我的腦袋長得比較奇怪嗎?
扣除漢賦、唐詩、宋詞、元曲等巴拉巴拉的內容可以記住的名句外,
人家我最最最最~~有印象的一段話,
居然是「七殺碑」的內容啦--(抱頭亂竄)

天生萬物以養人 ,
人無一善以報天 ,
殺﹑殺﹑殺﹑殺﹑殺﹑殺﹑殺!

(備註1:針對上頭幾句,我回頭有查了一下,將資料補在下頭。)

姑且不論其出自何處之真實性,
偶發性冷血的妹妹倒覺得它寫得還滿有道理的,
也難怪啥也記不得,就記得這充滿殺意的句子在腦中......冏rz

3 網路小說

我很喜歡看「起點」上的小說,
超級愛看的啦!
只要有喜歡的故事就會再爬到其他地方去弄來後面的看。
(我試過要加入,但不曉得是電腦跟我作對,還是相剋到,總之,我失敗了。)

然後,
我每次都有一種主題是我目前追文的目標,(扣除長期追的文章外)
例如:
有時看到玄幻的很好看,那段時間我看的就全都是玄幻的小說,
有時看到魔法學院類的很好看,就全都看這類的文,
其中百看不厭的就是架空歷史(+穿越時空)的故事啦~~

穿越時空簡直是打到我的死穴,
先後看過秦、宋、漢、唐、明(?)、三國......等等。
個人最愛「秦」跟「三國」這二個時代的文章,
但也是有禁忌的啦!
秦朝只有扶蘇(書名:鐵血大秦)跟贏政的我看,
拍謝!呂不韋並不在我的守備範圍。>////////////////////<<br />唐朝比較有印象是看夢幻王朝,
漢朝是項羽,
一樣劉邦並不在我的愛好之中......Orz(事實上,我滿想看是漢朝名將為主角的故事)
宋朝正在追宋風,(雖然新宋考究較嚴謹也好看,(攤手)但我只想輕鬆看文,就Pass啦!)
三國是看最多的啦!
以國君為主,只看劉備和曹操,董卓不可能(黑線)、袁紹也不愛,
但文臣武將那就多了,最喜歡的還是郭嘉(超愛)、諸葛亮等人,我愛文臣比武將多太多啦!!

我現在在看的還有:師士傳說(很好看,推薦給大家一定要看啦!)、星耀幻世、重生傳奇、重生之我是曹操(?)(另外還有孔明的)、天年悟道、......(大部份我都不記得名字,用「我的最愛」追蹤就好了。)

反正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開電腦追文,
真的是、太幸‧福‧啦!!(大心)

---

備註1

Q:到底「七殺碑」是誰立的?張獻忠?闖王‧李自成,亦或是滿清本身?

誰是屠蜀的真凶?
http://www.newssc.org/big5/Newssc/scgd/cd/lsyg/userobject1ai8877.html

前幾日,在成都的某施工現場挖出了成百上千的人骨。
據考證是明末清初大屠殺的遇難者。于是就有人又在批判張獻忠屠蜀論。
然而實施果真如此麼?
記得早年已經有定論,滿清是屠蜀的真凶。
然而近年來翻案風盛行,連尚可喜都成了促進國家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的楷模,還得了一座紀念館。所以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出于種種目的又翻出了張獻忠屠蜀論,實在是令人憤怒!

明末清初,在四川發生了大屠殺,人口急劇減少。清朝期間所編撰的「史料」以及一些「記錄」等都把大屠殺的責任歸于張獻忠。由于清朝的統治延續了兩百七十多年,以至絕大多數人都對此深信不疑。連魯迅先生也曾批判過張獻忠是「專在『為殺人而殺人』」。

影響最大的是一本過了近百年後才出的名叫《蜀碧》的書。
因該書詳細地描述了張獻忠是如何的殺人不眨眼,所以連魯迅都對書中的「記述」深信不疑而對「流賊」痛恨不已。
魯迅說「那時我還是滿洲治下的一個拖著辮子的十四五歲的少年,但已經看過記載張獻忠怎樣屠殺蜀人的《蜀碧》,痛恨著這『流賊』的凶殘」。
只不過魯迅「後來又偶然在破書堆裡發見了一本不全的《立齋閑錄》,還是明抄本,我就在那書上看見了永樂的上諭,于是我的憎恨就移到永樂身上去了」(《病後雜談之余》)

《蜀碧》一書的作者彭遵泗是乾隆二年(1736年)的進士,官為御林院編修。可說是滿清政府的官員,是一個御用文人,所以他的書究竟有多少可信度很值得人懷疑。

明末清初時期的張獻忠沒有像李自成那樣善待中小地主和知識分子,反倒把他們當作敵人看待,所以清軍侵入四川時支持張獻忠的人不多因此引起張獻忠憤怒的可能不是沒有。
而且張獻忠在看到大明王朝被李自成推翻,清兵又乘機入關,並很快佔了大半個中國之後,明白了天下已屬滿清再也輪不到他自己,因此而自暴自棄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

但如果把造成四川「彌望千裡,絕無人煙」的大屠殺都歸于張獻忠,則實難苟同。因為這並非張獻忠所為,而是清兵自己所干的好事。最後還賴到早已死亡的張獻忠頭上。

其實,只要仔細查看一下清兵侵入四川的那段歷史,真相不難知曉。

1646年,也即滿清入關後第三個年頭,滿清即宣布張獻忠已被戰死,並宣稱「破一白三十余營,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滿清攻陷渝城(重慶),是在★十三年後★的1659年。

因此對四川人民的這種頑強不屈的抵抗,清軍採取了徹底屠殺的辦法作為報復。即不論是「張賊」,還是無辜的平民,一律斬殺。

「民‧賊相混,玉石難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這是1649年滿清貼出的公告﹗

這種殘忍的鎮壓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續了很長時間。為了隱瞞真相、欺騙中國人,滿清居然把他們自己干的這些大屠殺全部栽贓給張獻忠﹗

試想,假如張獻忠真如滿清韃虜所宣傳的那樣,是一個瘋狂的殺人魔王。
四川交通可達的人煙稠密之處,差不多被他殺絕,那麼,幾乎沒有人煙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經到了「彌望千裡,絕無人煙」的地步,何需「勞駕」韃虜們花費十多年時間去平定﹖

這不是明顯的矛盾嘛。

四川人民的反清活動被殘忍地鎮壓後,的確是到了「彌望千裡,絕無人煙」的地步。清廷不得不遷移湖廣的人口至四川(即有名的以湖廣填四川)。造成這種慘狀的不正是韃虜們嗎?可見當時的韃虜們不僅窮凶極惡、而且栽贓的手法也卑鄙至極。

當然越是誇張和宣傳張獻忠的「屠殺」,就越能證明真正的劊子手們的行為是「正義」的。這是小學生都知道的道理。滿清統治了兩百多年,戰敗一方的記錄早就被毀滅或被篡改,留下的只是有利于自己的「記錄」和當時的宣傳,這樣的「歷史」代代相傳,兩百年後的百姓也就很自然地信了。

不過,如上面的例子,還是可以從滿清自己的記錄裡找到矛盾的地方,從而還回歷史的真面目。也有後來的出土文物戳穿了當時滿清所制造的、流傳兩百多年的謊言。

例如,有一個栽贓的著名例子﹕滿清的「七殺碑」傳說。
滿清說張獻忠不僅殺人如麻,還在他殺人的地方立了個碑,碑上寫有:
『天生萬物以養人
 人無一善以報天
 殺、殺、殺、殺、殺、殺、殺』

但後來,在廣漢的一個公共墓地裡,出土了張獻忠的「聖諭碑」。
碑文上卻是﹕
『天生萬物與人
 人無一物與天
 鬼神明明,自思自量』
即慈悲的上天賜萬物于人類,而人卻沒有一物可用來報答上天,所以人需要反省。
根本就沒有絲毫的殺氣。

滿清的御用文人們,把前段留下,居然把後一句改成了七個「殺」字以宣傳張獻忠的「殘暴」和滿清的「正義」﹗

當然,張獻忠在四川時的確也做了很多壞事,但絕對沒有像自滿清征服全中國後所流傳的那樣,四川人都是被他殺光的。制造「彌望千裡,絕無人煙」慘劇的決不是張獻忠,而是當時的滿清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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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則新聞,
讓我很是感慨、而且不由而然地從心底有些些的心痛浮了出來......

「老北京 500天內消失無蹤?」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325/4/c11v.html

並不是說現代化不行,
更不是說一個城市想要追求它的進步與商業競爭力不行,
而是,
當傳統的老胡同與建築物遇上時代變遷時,
是否真只能走上消失與毀滅一途?

中國有它特殊之美。

在文字、在文化、在建築藝術,也在人文素養,
並不是為了吸引外商的進駐就必須大肆地否定它們的存在,
若真如此,
上海最為著名的「十里洋場」又該何去何從呢?

欷歔、不捨......

為了老胡同的消失、為了傳統的磨滅......

該如何取得其中的平衡點應是人們該好好深思的地方,
在傳統中破繭而出,在現代中傳承歷史。

正如該文最後所說的一樣,
如果只是想要看一個超現代化的城市與林立的摩天大樓,
那又何必特別跑往北京,
紐約、洛杉磯、歐美亞非(洲)更是比比皆是。

老北京,--迷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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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自己也是會擔心的,
甚至、讓我昨晚睡前還怕到差點兒做惡夢的地步......冏rz

妹妹很確定自己想試著拍照,
將每一次出遊時所見所聞以最「真實」或是最「貼近」我的眼睛的方式留存下來,
不取走一物,僅帶走美好的記憶與景象。

但、
........................(趴地)

好啦,我知道我素行不良,做事情總是三分鐘熱度,
這次的相機加一加又要近四萬塊大洋不是筆小數目......
可是我真的會努力的,
不會讓自己再次淪落到大家印象的黑名單當中,
我希望能趁著這次有機會去吳哥窟參觀的機會樹立自己的「夢想(?)」。

(誠心誠意‧合十)

老天保佑啊~~

我會乖乖學習的,
會乖乖做事不三分鐘熱度的,
妹妹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會很乖的。

相信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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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長大了,
再一次從某件沉迷的東西豁然開朗了出來,
就如同當年狂戀電影的我一般,
每週勢必要往電影院跑上那麼一遭,
不但對電影明星、影片內容、甚至是音樂都可以說是如數家珍。

妹妹可以說,
那幾年內,我沒有看過的電影絕對是寥寥可數,
多麼讓人懷念又不可思議的過往啊!
(而現在一年卻連一部電影都沒有興致去看看、瞧瞧。)

如今,
我居然又再一次的看開了......
因為下面幾則所涉及的事情,
我倔強地讓自己放棄再去涉足那些個網址,
一天、二天、三天......都快忘了是幾天前的事情;
我很認真的跟媽咪說:

原來啊!
沒有什麼東西是捨不得、是放不下,是沒有它不行的事情,
這個世界上,
只有你願不願意打從心底「捨得」吧了。

原來事情就是這麼簡單不過的了,
我卻想得太多、沉得太深而看不清楚事實的真相。

正所謂:
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
或許也就是這般道理吧!

在2007年的這一天、
在我過沒幾個月又要增長一歲的這一天、
我開懷地笑了,在心底、在臉上、在舉手投足間很自豪地告訴自己--

你又長大了,
人生不就是在一次次的挫折中學會如何成長與蛻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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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種會對不熟識的人、事、物要比熟識的還要來得有感情的火星生物,
可以對電視、電影或漫畫卡通小說的情節投入大把的歡笑與淚水,
卻吝於對周遭的事情給予多一點兒的關愛眼神。

當看到朋友有什麼我不喜見的行為產生時,
心情好時我會適當地提出意見,不接受,那就算了,
因為那「與我何干」!?
即便是要求我的幫忙,
只要沒有與我的理念牴觸,多半都OK!
(不喜歡,不表示不可以。)

也因此,
我有些不能理解當朋友為什麼要負起那麼多的責任,
似乎對方做好做壞都是「同儕」的錯一樣,
真是讓小的受寵若驚。(←這次的事件,與回應。)

與我何干!

這句話我奉行的非常完美,
就拿上週辦公室內有一人的妻子衝來不曉得是為了什麼事跟丈夫先是吵了起來,
接著甩巴掌、拿雨傘K他,男方也不甘勢弱地回揍了回去,
歷時好一陣子......

為什麼我會這麼清楚?

因為就在我前方隔板外上演全武行,(隔板高度約1公尺)
距離大概......2公尺吧!

幾乎在辦公室內的人都很擔心並出手出嘴勸架,
我也只是冷冷地看了一眼就繼續辦我的公事,
既然確定不會妨礙到我,
那又--「與我何干」,就是這麼簡單。



PS1
我想,唯一能讓我關心的只有家人(+少爺)吧,
但就算如此,
當說了很多次而家人聽不進去時,我也會很直接地放棄,
人生並不是我的人生。

PS2
寫出來,
心情終於好一點了,
我想、晚上我大概就會忘得差不多了,
腦容量不夠大,還是省著點兒用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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