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不會太粗魯啦!(抬頭看......黑線)
雖然我知道比較文雅的說法,也就是:有幾分實力就做幾分事,可是還是覺得這句最貼切,就--不管它啦!
其實這算是無數的舊聞累積下來的心得,
不曉得是不是台灣實在是太小了,每天新聞除了幾個比較重要的外,很多都讓我覺得它只是在混時間、湊時數的感覺;
但這不是重點啦,而是看到很多介紹善心人士的新聞時,更多時候我是想要站在那些(中的一部份)先生、小姐、公公、婆婆面前,用食指指著他們大聲地說: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那個瀉藥!!
曾經看過新聞說,有一個婆婆好~~好心喔,
(你可以不用往正面想,我就是在酸、因為我一點兒也不認同她的行為。)
收養了30幾個小孩,深怕他們沒人照顧流落街頭......
可是!!
她沒錢,完全沒錢,澈底沒錢,那個缺口也不多,大概就是[3000多萬元]而已(聳肩),所以希望善心人士能夠捐款給她蓋房子、養小孩。
笑話~~沒錢還要做這種善事,
不是說沒錢就不能做善事,而是要量力而為,難不成年輕人如果想做善事沒錢的話,可以光明正大的去酒店上班做黑的,然後說我是情非得已嗎?我是為了做善事耶!!
而且還要3000多萬元,妳去搶可能還快一點兒吧!
如果有這筆錢還不如交由適當的團體與單位去處理,絕對比單人的力量更能發揮它的功用,對!我就是認為會汙了它,俺絕對不相信會全部花在這些孩子身上。
(呼~~順氣)
總之,沒本事就別做事,否則只是讓人笑話兼不恥罷了,
這就是--我的結論。












推薦上專欄
有人認同也有人不認同
我還是養自己 加一個月1000大洋養那個世界展望會派給我的貪童就好
還有那個阿嬤真地很討人厭
我跟你想的一樣
有本事先自己做好 有能力再幫助他人
不要沒能力又要跟別人要一大筆金錢
這樣很討厭 亨哼哼
我看了
我很好奇...你怎麼找來我家的?不過,還是謝謝你來我家。
我也是被標題吸引進來的…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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