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種

作者:傑克.凱堔
譯者:葛窈君
出版社:大塊文化
出版日期:2012/08/02

鬼,恐怖嗎?但更多的時候,你會希望碰到的是它們,而非——【人類】。

先說,我沒有看過【淡季】,畢竟那是我在出生之前就已經展現在大眾眼前的作品;但,這個遺憾完全沒有影響到閱讀這本屬於它的續集,光是從它的字裡行間,我就可以想像在當年那個保守的年代是需要多大的勇氣才能夠創作出這般駭人驚悚的故事,也許還有其他的原因,但我可以自我臆測也有部分原因導致它的銷售不佳嗎?XD

畢竟,真的很......噁心啊!

好啦,回歸正傳。
我想作者應該是美國人吧,就我所知也只有他們會把血肉橫飛當成恐怖片的經典橋段,似乎不來個分屍、爆頭、鮮血四濺、腸子流滿地就無法讓人感到恐懼。(是啦,像我就對傑森(?)拿電鋸殺人覺得超恐怖的,這是我看過最殘忍的殺人法勒!←電鋸ㄚ)

可惜的是,這只會讓我覺得噁心,但、並不恐怖......囧rz

也因此在這本以六段情節組成的小說,當我看完第一部後,我整整丟下它二個禮拜沒去碰它,因為不恐怖啊!!(╬ ̄皿 ̄)凸
這讓很少看恐怖小說的我很失望,我要渾身顫慄,我要雞皮疙瘩爬滿身,像是浸在冰水中卻毛皮直豎的那種快感。

直到今天,我繼續閱讀了。
也再也放不下手,一口氣將它從第二部看到第六部,當它劃上【END】的那一瞬間,我也終於從地獄回到人間,......真的是太、太、太精彩了。

或許它就像作者最後所說,文章的內容,顯然已經過時(誰家的電腦還在插磁片啊!而且我敢保證,這一定是大片的軟碟那種,我讀書時還有摸過耶,羞。);但,真的完全無損於它所要表達的內涵。在我看來,人性自古以來從未改變過,或許更會隱藏、更會說謊、更會不形於外,但剝去那層偽裝的皮後,血、骨、肉從未改變。

就好像文中那名讓人作嘔的男子,史帝芬,他雖然衣冠整齊,卻在出賣自己同類時,而且還是他尚未離婚完成的妻子、兒子,這與那群野獸、啃人血肉的食人族有何分別!?

這時的他,也是一頭【獸】,不是嗎?

故事從第一部、第二部緩緩地鋪成這群讓人害怕、披著人皮的野獸在眾人的眼皮下回來了。
就像許多故事一樣,
他們認為嬰兒純淨的心靈擁有淨化一切邪惡的力量,
但必須經過一定的儀式(手續?),不然他們反而會帶來災難與不幸。

不過因為嬰兒都不會是獨自一人,野獸的狩獵幾乎是通殺,
這讓急於捕捉他們的警察,即便過了十一年仍無法根據這條線索來縮小搜索範圍,在黑暗中緩慢地摸索、前進。

整本書的節奏非常緊湊、快速,隨著獵物與獵人的追捕行動,
我整個心幾乎是屏著氣息在翻閱書本,快點、跑快一點;小聲、再小聲一點,他們就快要追上來了。
天那,而且她們還帶著一名你無法控制的嬰兒啊!

然而,就算是兔子急了,也是會咬人的呢!
這群野獸們太自信、自負,就看【食物】如何迎頭給予重重一擊。
在黑暗中,(噓),小心——你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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